同样的,中国对于刑事诉讼法究竟会作出多少修订,也相当难以预料。举例来说,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曾表示:“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律师即使在未事先约访或未获主管机关同意的情形下,也必须能够会见当事人,而会面也须于48小时内安排妥当。不过,该法条是有漏洞的:要是犯罪案涉及国家安全、恐怖主义、钜额贿赂等,将不允许当事人与律师会面。此时,警方有权下令禁止,要挑战公权力的管道也不多。”
明年三月,中国很可能再次拒绝各国针对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言,以彰显其执行死刑的魄力,不过在下一次接受定期审议前,中国确定会落实其中几项建言。近来,中国高层已经意识到国内遭处死的人数相当庞大,已达举世无双的地步,可惜这项纪录并不令人光彩。中国官方至今仍拒绝向国际压力妥协,但废死联盟更应锲而不舍聚焦死刑议题,以敦促中国政府实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