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停止死刑執行5,000天

亚洲

发表者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8 9 月 2011

繼任的金大中在1980年代曾以叛國罪被判處死刑,擔任總統後希望能推動韓國廢除死刑,所以停止了死刑的執行。之後盧武鉉總統執政時也維持暫停死刑執行的狀態,並在2007年底特赦六名死刑犯,改為無期徒刑。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員於2008年拜訪南韓,希望取經韓國的經驗。廢死聯盟拜訪的對象包括推動廢除死刑法案的前國會議員、NGO以及被害人家屬等等。被害人家屬表示「當加害者被處死之後,自己覺得更憤怒,因為社會、政府都覺得這件事已經解決、已經還被害者家屬公道,不應該再提。」被害者家屬的需求尚未被照顧到,卻連埋怨的對象都沒有。政府和社會卻就認為自己對被害人家屬的責任已了,被害者家屬已經得到公理正義,理應心靈得到平靜。

即便在被害人保護上,韓國和台灣政府一樣沒有善盡責任,但在停止死刑執行的這段日子裡,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韓國政府的一些努力。例如,南韓國會曾經多次提案討論廢除死刑,雖然沒有通過,但是至少開啓了實質的討論;2010年2月,憲法法院雖然做出了死刑不違憲的判決,但在判決書中,針對死刑制度的各項問題多所著墨,並且希望國會能立法解決…。

推動廢除死刑的民間團體也努力和社會大眾對話。2009年就有10萬名天主教徒連署要求廢除死刑。電影、文學也有許多觸及死刑議題的作品出現。

南韓國會的法律和司法委員會也將再度的討論廢除死刑法案,若在委員會通過後,就有可能進入國會進行討論和表決。

台灣曾經有過1583個停止死刑執行的日子,不過,整體看來政府除了只有虛幻的口號說長遠要逐步廢除死刑和保護被害者家屬外,沒有任何的努力。兩公約通過後,針對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法律修改,也是進度緩慢;廢死聯盟的釋憲案也被大法官以程序上的不受理駁回…

看看韓國的經驗,除了民間團體的努力之外,我們期待政府要回到舞台上,成為廢除死刑運動的主角。今年三月底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表的《2010年台灣死刑報告:重啓死刑執行,廢死之路大倒退》中,我們就具體建議:
我們認為,在社會未能達成共識之前,先暫停執行,擬定一段時間,例如五年或者十年,讓這段暫停執行的期間成為一個過渡期、觀察期與準備期。在暫停執行的這段日子裡,政府便應該就死刑的替代方案、被害人保護措施,監獄的教化功能等方面著手加以改善,另一方面也應加強與社會大眾的宣傳溝通。而社會大眾可以在這一段暫停執行的期間,感受一下沒有死刑的社會,撫平擔憂與焦慮,也可以更切身的觀察這段時間裡不執行死刑,治安是否惡化。世界上許多國家都以「暫停執行死刑」作為廢除死刑之前的一個過渡階段,台灣也應該朝向這個方向前進。

期待台灣政府能從韓國停止死刑執行5000天的消息中,學習到我們目前該做的事情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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